【您還在瘋嗎?】一張叫做林書豪的消費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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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時間2015年11月12日,當天NBA的對戰組合如下:



照「常理」判斷,如果電腦前的您是電視台高層,還是NBA的「官方」合作夥伴,擁有第一時間挑選賽事的權利,您,會挑哪一場做為當日唯一一場播放的比賽?

絕對不會是黃蜂對尼克。

絕對,不會是。

黃蜂,對尼克。

我不知道當初簽的合約是不是腦子燒壞的那種只能撥林書豪的合約,這我一點也不在乎,我在意的是為什麼在明明有一堆精采的比賽的日子,我打開電視卻要看到尼克對黃蜂?

我很喜歡,Carmelo Anthony,他精采的低位角法跟異於同身材前鋒的手感相當賞心悅目;我也欣賞黃鋒「BIG AL」那幾乎已經失傳的禁區腳步,當然,林書豪經過這幾年的浮沉,無庸置疑地證明他是一名能在NBA場上生存的黃種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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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,這些都不構成讓我放著快艇對小牛、勇士對灰熊的比賽(甚至馬刺對拓荒者)的比賽不看,而去看黃鋒對尼克的理由。

是的,我的意見一點也無法影響電視台的收視率,但我想問一句:現在會為了林書豪去打開電視的,還有那麼多嗎?有多少人是當年看到林來瘋而加入看球的行列,現在卻連NBA有幾支球隊都搞不清楚的?就算有好了,林書豪還能再打多久?十年嗎?十年之內會有台灣球員打進NBA了嗎?還是我們要繼續討論兩岸議題、討論幾中幾表,然後看著周琦,自我安慰說我是黃皮我驕傲?

攜碼就當作新客戶囉

有回我去某電信商續約,問到為何現在攜碼的優惠都這麼多,我得到的回答是:「台灣的手機人口已飽和,攜碼就當作新客戶囉。」

我很難想像現在有多少人不知道林書豪在勇士隊打過球,我也不敢想像。可以肯定的是,當初有不少人從尼克隊「攜碼」到了火箭,再從火箭「攜碼」到了湖人,現在到了黃蜂。

每個人看球有他自己的理由,有些人是看球員、有些人是因為待過主場所在地、有些人是看戰術,跟著朋友一起看的其實也不少。問題是,這些「不少」到底有多少?有多到讓電視台願意犧牲公認比較精采的比賽不播,而去播一場在美國當地可能都沒甚麼人關心的比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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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我可以上網找連結。

但是在三年前,我明明可以用家裡的50吋電視收看HD高畫質的比賽,為什麼我要窩在電腦前盯著會LAG的螢幕顆粒發脾氣?

台灣的市場非常小,不管任何領域都是,尤其是職業運動。

為何人種跟我們相差不多的日韓兩國,職業運動發展看起來都比我們好?

只是因為他們運氣比較好,抽到比較多天才福袋?我想不是吧。

有一群人,是不管比賽多晚都會爬起來看的。就算是上班時間,也會偷偷打開電腦或是手機,趁主管不注意時連上網路看看即時比分。這些人隊收視率一點幫助都沒有,但這些人,可能才是那些打著「官方合作夥伴」的媒體們真正應該照顧的族群。

當年的消費券,現在看來是個荒謬的政策,但那卻是當時不得已的情況下救急的措施。以當年的林來瘋而言,確實將NBA的熱潮在亞洲帶到了後姚明時代的另一個高峰,但其實早在當年輸給黃蜂、終止七連勝時就該中止了。如果台灣還是這樣,抓到一個風向就無限上綱,希望一隻蝴蝶的振翅真的會造成一場颶風,那我們或許就真的只能再消費林書豪十年,然後十年之後看著林書豪的退休訪問,妄想下一個職業運動帶來的收視奇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