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見駭客戰術從火箭戰勇士談技戰術

當第三節還剩下8分07秒勇士隊只領先8分,鏡頭帶到勇士隊教練Steve Kerr「矇臉難過」樣,少了一個Stephen Curry真的差太多;不過,當火箭隊在第四節的一瀉千里,比賽最後剩56.8秒,鏡頭又帶到Steve Kerr時,他卻是眉開眼笑,這差多了。



『第一節:好幾個為什麼?』

一個美國職業籃球賽的「開場—-為什麼要唱國歌?」拜託一下,誰可以給答案?

那麼,假如邀請伍佰在4月21日(星期四)的SBL決賽,用他習慣搖滾的曲唱國歌可以嗎?我們比較好奇的是,那將會是一個怎麼樣特殊又有紀念性的開場?

球迷看到火箭隊擁有「身材優勢」,實在令人羨慕;不過,為什麼火箭隊的優勢打不出來?球迷從火箭隊211公分的中鋒Dwight Howard與213公分的中前鋒Donatas Motiejunas二人,身材高出勇士隊太多;問題是,他倆在第一節的8次接球裡,包含進攻犯規、傳球失誤、攻擊沒得逞在內,只「成功3次」,為什麼只有這樣的效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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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以他倆今天全場的18次出手數據去看,不計算失誤以及進攻犯規,他倆只有命中8次的44.44%命中率,從運動教練思考:這樣那是優勢?翻一翻運動訓練與指導的相關理論書籍,我們大概可以得以下答案:

身材優勢沒技術,那就不叫優勢;所以,要練技術。

身材優勢,不能設計適當戰術,予以球員發揮,那就不叫優勢;所以,要因材施教啦。

身材優勢,球員不能苦練相關技術,那就不叫優勢;所以,領導管理要學習啦。

講到這裡,球迷想到什麼?我想到吳岱豪還有18歲的田壘。



第一節另外非常非常有趣的是,第一節還沒有結束,火箭隊教練Bickerstaff「竟然用起駭客戰術」來,他佬好像忘記他們中鋒Dwight Howard本身罰球水準很差的事來;不過,就事論是,他為什麼要這樣做?在臉書的「薪傳籃球教練班」社團裡,和幾個籃球教練腦力激盪出以下概略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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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命中率:一般教練對於像火箭隊Josh Smith在上季賽裡的46%罰球命中率水準,快艇隊的DeAndre Jordan季賽罰球命中率39.7%可以接受,但不能容忍其他對手球員更高的攻籃命中率;像火箭隊James Harden之切入破壞,那不只是得2分,成功率很高,很多時候還要加罰一球,主將還陪上犯規等,教練當然不能忍受。

二、贏球至上策略:那是一種贏球至上,並且會傷害對方球員心理,無比殘忍的戰術;因為,比賽假如依據賽前沙盤推演般進行,我方團隊都可以達到50%以上命中率,當然是「贏球機會大」呀。不只如此,也因為駭客戰術是在眾目睽睽之下,全世界都看得到情形下操作;這個被迫上罰球線的球員,在罰球命中率不及50%,還因此害球隊輸球,心理壓力與傷害之大,可想而知了。

三、破壞進攻節奏:駭客戰術,其實也是一種破壞對方進攻節奏的戰術;因為,對手在賽前進攻上一定安排許多「想當然」的戰術,可是,就因為這個駭客戰術,造成他們規劃的進攻都消失無存。球迷可以嘗試著想像一下:像今年勇士隊那樣的進攻方式,一下子面對駭客戰術時,變成都沒辦法採取開放快攻,也沒辦法使用快攻雙箭頭的接球就投3分球等等節奏,都沒辦法採取他們習慣的習慣進攻情況,這勇士隊會變成怎麼樣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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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減少禁區破壞:以對火箭隊施駭客戰術來說,這當然是期望減少像似James Harden這類球員,接二連三做切入禁區造成的傷害;或者像對快艇的施以駭客戰術來說,當然是避免Chris Paul那樣的,橫行禁區、視禁區於無物。所以,當駭客戰術進行後,你們對手的每一次進攻,都只能用低於50%命中進行時,我方禁區球員就可以在進攻時,肆無忌憚的放手一博;這一來,操作駭客戰術者當然是有利呀。



五、避免對手輕易得分:這裡包括避免像火箭隊Harden,或者像快艇的Chris Paul那樣,這些超級優秀的球員,假設讓他們去控制球賽,他們的得分將會經常性的超過60%。
六、避免主將招惹犯規麻煩:像火箭隊Harden,或者像快艇的Chris Paul那樣,這些超級優秀的球員切入,總經常會讓像似馬刺隊裡許多人招惹犯規麻煩;假如主將都因為要防守火箭隊Harden,或者防守像快艇的Chris Paul那樣,進而犯規累累,我方當然使用駭客戰術較理想呀。

七、打亂對手佈陣:多數比賽前的教練,總是會演練一些進攻戰術;可是,當我方一再使用駭客戰術時,對方在進攻上所有的戰術,都會因此亂成一團。

八、讓對方射手手感冷卻:假如,球隊的主將是二位以上射手建構而成,當我方使用駭客戰術,進而害得對方的射手根本摸不到球,根本沒有摸球機會,主要射手的手感冷進而影響後續比賽是可想而知的事。

九、讓對手主將心理產生不平衡:很多時候的駭客戰術,因為焦點變成被砍殺犯規的球員;所以,簡易可見的是,電視轉播的鏡頭焦點,就脫離明星主將球員;如此一來,主將心理產生不平衡,心理有些失落是當然之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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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第二節:不知其所以然』

看到好多的評論與臉書説笑:火箭隊「防守不好」;可問題是,請他們深入、具體一點的講出火箭隊防守是那裡不好時,提議的人總是鴉烏烏的說不出所以然來。

以第二節還剩下6分27秒時,你發現勇士隊的Klay Thompson從球場左側3分線外運球切入,把火箭隊的Trevor Ariza拋在腦後;彼時,你看到火箭隊那一位球員移動去「幫忙(help)防守」?

再以第四節還剩下3分04秒,勇士隊的小前鋒Andre Iguodala在球場左側3分線外利用刺探步,輕易過了火箭隊的James Harden然後灌籃,你看到火箭隊誰做移位幫忙坊守的?

同樣的防守不好具體內容是,第四節還剩下5分09秒,勇士後衛Shaun Livingston傳球給Draymond Green去打錯位防守(miss match)的火箭隊James Harden;Green一個刺探步以後,Harden仿佛「被點住穴道」的一動也不動,然後目迎目送Green灌籃得分。這應該不是對運球過人的防守要領吧?對運球過人的防守我們指導的是,先採用後撤步,假如跟得上就繼續用滑步(sliding),當對方加速運球前進跟不上時,就用交叉步(平常之跑步)跟隨;如果可以,對運球推進者應該施以滑步跨出,然後「兩腳踩在運球推進的路徑上」,做好阻運(stop the ball),這是對球施壓防守(pressure the ball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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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敘述一個火箭隊防守不好,具體一點的事例是,第三節一開賽還剩下11分39秒時,不知是釘人還是區域防守的火箭隊,在勇士隊的Draymond Green偷溜到球場左側3分線外底線區時,竟然「沒有人去防守」。這裡顯示的問題是,假如是釘人防守,那麼防守者就是不夠專注的沒有跟隨阻絕(deny);假如是區域防守,那也顯示該區域負責人沒注意,被遮蔽阻擋了而不自知「該區域人多」。

對照一個防守好的案例是,第三節還剩下7分21秒時,火箭隊後衛Patrick Beverley從球場右側底線區快速運球切入;我們看到防守者勇士隊的Klay Thompson快速跟隨並跳起封阻,然後我們也看到,迅速移位過來幫忙防守的勇士隊中鋒Andrew Bogut同時竄起封阻,不幸裁判鳴笛Bogut犯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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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從以上案例可知,我們要講火箭隊防守不好的時候,應該很具體的說是,他們根本很少幫忙防守、火箭隊的James Harden對運球防守都沒跟隨、火箭隊的防守根本看不出來是釘人,還是區域防守的漏洞百出等。



『第三節:搶籃框之上的籃板球關鍵』

搶籃板球「怎麼樣搶」?以前簡單以影片敘述介紹,需要先學會原地跳躍、貼身肉博卡位情況的原地跳躍、左右橫向移位再跳躍、直線前進再跳躍、斜向移位再跳躍、左右後退再跳躍等單腳跳躍與雙腳跳躍技巧之後,再學習抓球技巧、抓球怎麼樣護球、抓球後怎麼樣左右轉身傳導等;我們總認為「你不會跳」,空有身材,也有不錯爆發力等,什麼都不要講。
第四節還有7分31秒時,當火箭隊的後衛Patrick Beverley以後撤步跳投球幾乎碰到籃框瞬間,我們發現勇士隊的Draymond Green已經「跳起在籃框附近等候球體碰框而抓球」;當球體碰框反彈在籃框之上,確定不進球時, Green馬上伸出手將球一把抓下。

這裡的重點是, Green是「在籃框之上把球抓下來」,這和我們看台灣的SBL籃球賽之籃板球,都是在籃框之下撿到的是截然不同。相同案例的抓籃板球是在籃框之上是,第四節還剩下3分55秒時,火箭隊的Michael Beasley在衝搶進攻籃板球時,手伸出在籃框之上,並在球體還在籃框邊緣時去碰觸球,進而發生進攻干擾球的違例事件;從這裡慢動作可以明顯看出,雙方球員的手「都是在籃框之上」,而不是像我們台灣的籃球選手,都是在籃框之下得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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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,你會說:台灣人太矮呀!恩,這是個理由;不過,我們比較傾向這樣思考:

一、為什麼台灣的籃球選手,很多人都不大會跳躍?不論是各式跳躍技巧皆然;尤其,有多少個籃球教練,指導並讓選手練習各式跳躍技巧?

二、台灣很多籃球教練,並沒有指導與安排情境訓練,把每一個投籃與上籃都,「當成不會進球的跟進衝搶籃板球」;也因為想當然會進,所以他們不會衝搶再跳躍。

三、實務上,有部份台灣籃球選手是,有衝搶並跳躍去抓籃板球;不過,相當可惜的是,台灣籃球選手碰到球時,總是像「奶油手的讓籃板球溜掉」,並不像許多NBA球員這樣,衝搶跳躍「抓到球就像吸盤一樣的把球牢牢扣住」,也就是台灣的籃球選手「球感不好影響了這抓球技術」。

四、除了跳躍技巧不佳之外,台灣籃球選手「跳躍的時間差不佳」,其實也是,很少在籃框上面抓球的主因;這裡包含移位技巧與移位時機、跳躍技巧、跳躍而起的時機等都有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