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都要學著放下

事情是這樣的,今天下午突然有事要出門,正準備關電腦,看到開著的 NBA 網頁顯示最後 27 秒,比數 102:100,小朋友灰狼竟然在客場領先快艇兩分並握有球權,小弟心想那既然如此就把它看完吧。


沒想到暫停結束…我們一起來看段影片。

(影片有時候會突然被移除,如果移除會盡快補上,請見諒。)







J.J 的那個犯規我就不多作評論,不過 CP3 那個技術犯規我簡直不可置信,先聲明我不是快艇迷,對 CP3 近年來也是愈來愈不喜歡,但球評也馬上說妳怎麼會在這種時候吹技術犯規,妳必須讓球員決定比賽勝負,而不是這樣吹判。



也就因為這個技術犯規,我頭也不回地關了機、出了門、赴了約。


然而晚上回到家滑手機,看到外電新聞才知道原來事有蹊蹺,也才有了您在看的這篇文章。

請繼續往下閱讀







相信前面大家都有看到我打字用女部的"妳",這位裁判名字叫作 Lauren Holtkamp,14-15 年也就是去年球季正式成為 NBA 的另一位女裁判。

那非常巧合的就在去年的差不多這個時間,發生了這樣的事情…(為了文章的流暢,小的我將影片附在下面。)


那天快艇對上騎士,輪到快艇發球,急驚風的 CP3 遇上慢郎中的 Lauren Holtkamp,這樣講並不十分貼切,不過請原諒我現在很想用這句少年黃飛鴻之鐵猴子抄來的臺詞,CP3 說他只是想要趕快發球,Lauren Holtkamp 卻硬是要讓球經過她手才能發動,並且兩人當時有著以下對話:




Holtkamp:「啊啊!」


CP3:「為什麼要啊啊?」


然後就被吹技術犯規了。



可從 50 秒處開始看,不過應該不差這 50 秒吧。





「這真是太誇張了,如果她是這樣當裁判的話,也許這個工作不適合她。」CP3回憶道。







CP3 這番評論當時也引起了一些風波,畢竟這種類似歧視的事情總是會引發爭議,後來 CP3 被聯盟罰了兩萬五千鎂,雖然我對這件事情不太有印象,不過現在發現原來這兩個人有心結,而且 Lauren Holtkamp 好像還耿耿於懷,當然我不是 Lauren Holtkamp 的蛔蟲,我也不知道她怎麼想,只是這個判決加上過往事件很難不讓媒體多想,何況媒體最怕的事情就是沒話題可炒作,會演變成這樣實在也不奇怪。


請繼續往下閱讀



那賽後 CP3 當然被問到與 Lauren Holtkamp 的"歷史",記者表示 CP3 非常小心地回答:「喔!我們以前有怎麼樣嗎?」,再被追問是否覺得今天這個技術犯規跟以前的事情有關時,CP3 並沒有正面回答問題,只表示:「我兒子念私立學校,然後聯盟已經罰過我錢了。」



個人心得,今天這種事情已經很久沒看到了,只看這個吹判我都覺得太扯,何況是才一年前的時間有著那樣的事件,但既然兩人都還在各自工作崗位上,我希望就作好自己本分吧,沒錯,我就是覺得 Holtkamp 有記仇,那真的是這樣也不奇怪,甚至也不需要去責怪她,只是我認為該是放下的時候了,表現出妳的專業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