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部門和籃球隊的經營與管理問題探討

從最近二年接觸到、看到、實際操作的心得等提出,和各位運動教練「腦力激盪」一下。



『錢與心力』

行政部門假如沒有投入一些力量協助籃球隊,執行教練或者體育老師等,往往容易在經費運作上產生「自掏腰包」、貼錢行事,或者會出現,球員加入與退出頻繁,包括招生困難等問題。



發生這種現象最多的是,大專甲二級中下游球隊、大專三級球隊,以及高中乙級球隊、國中乙級球隊還有國小籃球隊等;提醒各位,從運動彩卷盈餘款那麼多,運動彩卷盈餘款也有部份指定在運動代表隊使用來說,這些歸納於各縣市教育單位的款項之申請、彩卷盈餘款執行者等實在有討論的空間。



『自以為是與伯樂』

行政部門假如擅作主張決定一些球隊政策,缺乏規劃以及缺乏和教練團討論等,執行教練往往容易措手不及,或者教練容易發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缺球員事;或者行政部門假如擅自作主決定教練人選時,球隊就容易發生「抓鬼拆藥」;如此一來球隊戰績每下愈況,甚至於發生球員眾叛親離、球員越來越少等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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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BL、WSBL及大專甲一級、大專甲二級還有去年與前年的HBL等都有這樣的球隊;這裡主要問題關鍵有二,一是球隊主管(或校長等)的短視之「自以為是」,多數主管總誤以為:有權就是專家的錯誤決定;其次是,千里馬遇不著伯樂之外,千里馬往往人際關係不好,千里馬也不善於「巴結」關係人之故。你優秀籃球教練假如不會為五斗米折腰,那會為「籃球」而折腰而尋覓伯樂嗎?



『現實與實現』

行政部門假如不瞭解「經營與管理」,籃球隊往往容易發生二流、三流球員收了一大堆,籃球隊變成只對學校招生有所助益,籃球隊的戰力卻毫無進展;此時,品德不佳、學業成績不佳、經常要打工的學生球員之爛攤子,就是籃球隊教練要收拾。



這種假招收籃球體保生之名,實際行學校招生不足藉以彌補之實是現實的問題;所以,假如籃球教練願意拋棄家庭以及拋棄個人名譽,犧牲奉獻的想要把自己專長發揮,且能兼顧現實的學校困境,那麼「學習再學習、投入再努力籃球隊經營」是不二法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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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行政部門要伸張正義』

行政部門假如沒有協助(或說沒有督導)籃球隊,恰好遇到籃球教練不注重學生球員品德之類的話;球員品德不佳、球員總是晚上喝酒、平時抽煙、騎機車飆車、打球髒兮兮的小動作特別多、球隊容易和對手打架像南部某UBA甲一級球隊、HBL某甲級球隊等,結果當然就是「破壞校譽」,還有偶一為之成績不錯。



此時,合理的是行政單位要負「監督之責」,不能坐視不管,畢竟學生籃球應該以學業與品德至上;行政單位不能讓籃球隊教練越權的,直達上聽的凡事只向校長報告,或者籃球教練不能凡事只向董事長報告的,讓學生籃球隊一直破壞校譽。當然,假如董事長或校長只願意聽信籃球教練片面之詞,校譽每況愈下是長官要自行負責;不過,這行為只是讓別人看「我們籃球人的笑話」。



『慎愛所擇與被迫下海』

行政部門假如只願意施以小惠經營,又要馬兒肥、又要馬兒不吃草的運作;想當然結果是,招生不易、教練使不上力、基層球員當然爾聞後怯步的「惡性循環」;大專甲二級籃球隊,有太多這樣狀況,高中甲級球隊,也有不少這種學校。



那麼,假如你是不得不的籃球教練,或者是該校被趕鴉子上架的體育老師,你怎麼樣經營與管理?盡人事、聽天命是「只好的方法」;因為有時候,人要「完成理想」是千載難逢;因為有時候,你是「找不到工作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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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倌,以上所提問題裡,你們還有什麼可以「解決、克服的辦法」嗎?